“牛集镇大王村村干部张某、刘某因工作日饮酒,且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停职三个月,停职期间绩效工资全部扣除;停职期满后,视其表现情况镇党委研究是否复职……”这是牛集镇党委根据《亳州市谯城区村干部“底线”管理办法(试行)》做出的处理,为其他村(社区)干部履职尽责敲响了警钟。
为保证村干部认真履职,近期谯城区出台《亳州市谯城区村干部“底线”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制定20条村干部行为“底线”,将“踩红线”行为管理延伸至村干部日常工作的每个环节,倒逼村干部规范履职、干净做事。截至目前,谯城区共有128名村干部接受提醒谈话,18名村干部因严重违反“底线”情形被清理出村干部队伍。
文件明确“触线必究,从严管理”原则。对触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撤销;在民主评议党员、年度综合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相应等次”等10种“底线”情形的村干部,给予停职1至3个月。停职期间加强思想教育和能力培训,期满问题整改到位的,恢复其职务。对触犯“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情形但免于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黄赌毒”或涉黑涉恶问题”等10种“底线”情形的村干部,给予免职或依法罢免。对涉及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办法》对运行规则和结果运用作了具体规定:受停职处理的村干部,当年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停职期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村干部,视情予以劝退或责令辞职,换届时一般不再继续提名任职;免职或依法罢免的,停发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
“以前存在一种错误认识,总想着只要不违法违纪就行,只要不往口袋里装就没事。现在村干部底线管理办法让我们认识到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为我们履职尽责划定了界限、指明了方向。”不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坦言道,今后要以村干部底线管理办法为指引,涉及清单内容的坚决不干,扎扎实实地在规定范围内履行好职责,不踩“红线”,不越“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