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灌南县以公开为原则、以制度为核心、以监督为保障,努力实现阳光村务“常态化”、制度运行“透明化”、监督制约“规范化”,营造了农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以公开为基本原则,确保“阳光村务”常态化。为进一步理顺体制,该县将“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分工进一步细化,把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和阳光监管平台、镇村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完全公开,有效破解了农村因村务不公开引发的突出矛盾,确保村级事务和权力的阳光规范运行。组织全县各镇利用党员学习日、公开栏等形式对阳光村务工程的意义、内容进行再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以制度为核心抓手,确保“阳光村务”透明化。不断完善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长效机制,规范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等制度。积极推行“四议三公开”制度,群众全程参与重大事项实施,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保证。同时,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体系,着力完善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以监督为长效保障,确保“阳光村务”规范化。为规范运行,该县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并出台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办法》,坚持重要村务讨论协商在前,决策公布在后。严格遵循事前公示、事决公议、事中公察、事后公布的“四公”原则,推行村务“点题公开”、公开质询、和“双述双评”等有效做法,并在各村成立3-4人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立监督信箱,开通监督电话,强化监督,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