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作为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积极配合州委组织部开展好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严肃纪律,确保信息精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注重加强学习宣传,全面提升思想认识,增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组织观念,切实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严防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少报、隐瞒不报等违规违纪问题。
严格督促,确保填报规范。明确填报范围和填报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州委组织部督促指导市级相关单位做好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提醒领导干部与家人进行充分沟通,全面掌握信息,防止造成漏报、瞒报,填报完毕由本人承诺签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自愿接受组织监督和检查。
严格核验,确保填报质量。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市委组织部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核后报州委组织部复核,并积极配合州委组织部开展好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核验中注重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相结合,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相结合进行验证,发挥好班子成员、干部职工的监督提醒作用,确保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