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试行村书记星级动态管理
2020-04-24 09:47:00  来源:乡村干部报  作者:张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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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制定出台“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活力,规范、提升、巩固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为加快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该市将抓好5个方面15项工作。比如,在持续优化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建设方面,将着重健全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常态机制,将年集体经济收入低于5万元、信访问题突出、治安情况混乱、扶贫脱贫效果不明显的农村(社区)全部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在持续建强农村(社区)党员干部队伍方面,将着重建立专职化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持续大力推进党组织书记、主任“一人兼”工作。今年还将用好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队伍,选聘一批35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的大学生回原籍任职,适时将其中优秀青年人才调整补充到“两委”班子中,逐步提高“两委”干部报酬待遇,落实职务补贴正常增长机制。

  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该市还专门出台了“农村(社区)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星级管理办法(试行)”,科学设置评定标准,将从今年6月份开始统一对所有农村(社区)党组织实施星级动态管理,党组织书记与党组织同星同级,星级评定与党组织书记报酬待遇挂钩。为充分体现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实行“一年考核、每年调整”动态管理,以实绩定分数、以分数定星级、以星级定报酬,每年底重新评定。预计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将列支1.2亿元用于提高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础职务补贴,对评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的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每月不低于6000元、5000元、4000元的薪酬发放。同时强化政治激励,对“三星级”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报考乡镇公务员、纳入事业编和推荐“两代表一委员”方面优先考虑。

责编:车婧